(二)拥有不低于1万吨的燃料油进口码头或铁路专用线(仅限边疆陆运企业)等接卸设施所有权或使用权;
(三)拥有库容不低于5万立方米的燃料油储罐或油库所有权或使用权;
(四)国内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2000万美元或1.2亿元人民币;
(五)近两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发生出现人员 安全生产事故;
(六)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
(二)拥有不低于1万吨码头或铁路专用线(仅限边疆陆运企业)的申请企业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文件;不拥有码头或铁路专用线(仅限边疆陆运企业)的企业需提供码头或铁路专用线(仅限边疆陆运企业)等的使用权协议;
(三)拥有不低于5万立方米燃料油储罐或油库的申请企业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文件;不拥有燃料油储罐或油库的企业需提供签订燃料油储罐或油库使用权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