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我们
  2. 网站导航
  3. 数据服务
    价格中心导航
    市场价格 企业价格 国际价格
    数据导航
    数据终端
    资讯订阅
    点我订阅——>资讯订阅
    隆众客服
    客服热线:400-658-1688
    客服QQ号:2305736941
    客服微信:hxpz20160930
    客服邮箱:service@oilchem.net
  4. 旧版
  5. English
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宏观 > 正文
关注 收藏

国家发展改革委完善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定价机制

发布时间:2022-05-27 09:07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编辑:徐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推动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公平开放,促进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完善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定价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气化服务定价机制,规范定价行为,合理制定价格水平。

  《指导意见》明确了气化服务价格定义及内涵,将气化服务价格由政府定价转为政府指导价,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鼓励“一省份一最高限价”,并明确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制定最高气化服务价格。

  《指导意见》是国家首次专门就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制定的政策文件,为各地制定和调整气化服务价格提供了政策指导,有利于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更好促进接收站公平开放。同时,通过实行相对灵活的政府指导价管理方式,有利于激发接收站活力和积极性,更好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供需的作用,助力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扫一扫石化资讯一手掌握

隆众资讯APP
隆众快讯APP
咨询/投诉电话:  400-658-1688 (服务时间: 工作日8:00-17:00)
免责声明:隆众资讯力求使用的信息准确、信息所述内容及观点的客观公正,但并不保证其是否需要进行必要变更。隆众资讯提供的信息仅供客户决策参考,并不构成对客户决策的直接建议,客户不应以此取代自己的独立判断,客户做出的任何决策与隆众资讯无关。本报告版权归隆众资讯所有,为非公开资料,仅供隆众资讯客户自身使用;本文为隆众资讯编辑,如需使用,请联系400-658-1688申请授权,未经隆众资讯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传播、发布、复制本报告。隆众资讯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报告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鲁B2-20080117 / 隆众客服热线:400-658-1688(工作日-周一至周五08:00-17:00)

山东隆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鲁ICP备18001665号-2

CopyRight ◎ 2011-2024 oilchem.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