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中国电石工业协会和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的消息,由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的差别电价新政策引发电石企业的广泛争议,两协会将联名上书国家发改委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希望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努力,帮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内蒙古电石企业获得生存空间。
据了解,9月10日,内蒙古先后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全面完成我区2008年节能目标的通知》和《关于提高电石和铁合金差别电价标准的通知》,这两个文件规定,从2009年开始,逐年减少电石(电石法PVC生产自身配套的电石除外)、铁合金限量配额,力争在2010年底前,将当地配套外的电石、铁合金企业基本淘汰;从2008年9月起,将配套外电石、铁合金企业一律按限制类或淘汰类对待,其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7元;必要时在11月份和12月份对这些电石、铁合金采取停产措施,促使其逐步退出内蒙古市场。该政策执行不到一个月,当地已有40%以上的电石企业或停产或关闭。
由于政策带有明显的限制商品电石生产的意图,而且实行差别电价的依据不是企业的规模、技术和能耗高低,而是否为内蒙古自治区电石法PVC配套生产,因此,政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备受质疑。加之内蒙古是全国最大的商品电石生产基地,政策的实施,无疑会对全国电石市场及PVC市场产生较大影响。这一事件引起了有关行业协会的极大关注。